索引号: | K12498593/2019-00060 | 信息分类: | 综合政务/其他 / |
发布机构: | 政务办 | 发文日期: | 2019-10-16 |
文号: | 无号 | 主题词: | |
信息名称: | 《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2019年绩效考评实施试行办法》政策解读 | ||
内容概览: | |||
时效: |
《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2019年绩效考评实施试行办法》政策解读
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
2019年10月16日
近日,《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2019年绩效考评实施试行办法》(连政务中心〔2019〕3号)(以下简称《考评办法》)出台,现就《考评办法》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。
一、为什么要出台该《考评办法》?
为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“高质发展、后发先至”主题主线,进一步巩固新时代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,加快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步伐,切实提升窗口服务效能,打造新时代政务服务“连云港样本”。
二、有哪些被考评单位?考评结果分哪些?
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参加考评(便民服务和社会中介类窗口不参与考核,但窗口工作按照实施办法执行)。
窗口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,根据四个季度考核情况,确定年度评比结果,报办党组审议确认。每季度评选10个先进窗口,年底评选十个白玉兰奖服务窗口。
三、考核内容包括什么?
窗口考核分基本项考核和附加项考核。
(一)基本项考核(七个方面,实行百分制):
政务服务网使用情况(30分):考核政务服务网受理办件、结果录入、叫号量等指标完成情况;
规范审批服务(15分):考核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及对外公示等指标完成情况;
服务评价(10分):考核“好差评”满意度测评情况;
服务规范(15分):考核“三主动”、首问负责制、预约服务、延时服务等指标完成情况;
三集中四到位(15分):考核职能集中、审批权授权、窗口进驻等指标完成情况;
内部管理(10分):考核着装、考勤等指标完成情况;
业务量(5分):考核业务量占比情况。
(二)附加项考核:
结合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,确定目标任务,完成的实行加分。
四、有哪些情形取消评优资格?
1、审批服务过程中有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、滥用职权等行为,被查处的;
2、工作人员或所在窗口因失误、失职等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;
3、在工作日内违反规定中午饮酒的;
4、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,造成较严重后果的。